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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11:03:46 来源:本站 作者: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茂名高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物业公司”)是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主要负责物业管理、安保、清洁服务以及村级保洁服务等。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人数

高新物业公司:经理1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学习*的*治理论和方针*策,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同集团和任职公司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服从管理,遵章守纪,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道德品行、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得到群众公认;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具有5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式

1.本次职业经理人选聘方式为:公开招聘。

2.招聘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集团(含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职工均可以报名。

3.聘期:三年。

(注: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与选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请,承诺选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集团酌情研究是否恢复其身份,并按不高于原职安排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含《茂名高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报名表》、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mgxfzjtrlzy@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

公司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者参加综合考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评方式

1.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测评、面试评估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性、岗位匹配度。

3.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得分成绩相同的,则以考官组组长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选聘计划招用的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公示。并由公司对其*治素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对不具备考察条件的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和调配的或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司有权决定是否递补。

确定招聘对象后,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薪酬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收回已支付的相关薪酬,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集团*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269681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选聘报名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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